南方网讯 见习记者温平平 通讯员桂兴卫 准备仿真枪、假发和两副手铐,刘某夜间作案连续抢劫蓝牌车司机三起。近日,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刘某以及向他销售手铐的卖家唐某。
今年3月份,暂住在鸡山村某出租屋的湖南安化县人刘某(男,28岁),为实施抢劫作案,准备了仿真、假发等作案工具,并在拱北地下商城唐某(女,36岁)经营的店铺购买了手铐两副。
3月28日22时许刘某驾驶小汽车从鸡山村到拱北北岭的一家网吧停车后,在车内换好预先准备的黑色夹克上衣和牛仔裤,戴上假发,携带仿真、手铐,步行到九洲时代花园门口物色作案目标。在发现胡某驾驶一台捷达蓝牌车在拉客后,冒充客人坐上车,谎称到凤凰北。当车开到香洲沿河东路为农桥头附近停下时,刘某掏出仿真,威胁胡某下车。随后开走了胡某的车,抢走胡某300多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。公安机关查明,刘某以同样手段次日连续作案两起。
据刘某供述,他是因父母年老多病,本人没有固定收入才铤而走险的。而本案牵涉到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唐某,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非法销售手铐给刘某,并销售印有警用标志的催泪喷射器、有警用标志的防爆电击器,因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,被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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